第二节 逻辑思维能力
逻辑思维能力是指正确、合理考虑的能力,即对事物进行察看、比较、剖析、综合、抽象、概括、判断、推理的能力,使用科学的逻辑办法,准确而有条理地表达自己思维过程的能力。它与形象思维能力完全不同。
1.直言命题
直言命题及其种类
直言命题也叫性质命题或者直言判断,是判定思维对象具备或者不具备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。直言命题由主项、谓项、量项和联项四部分组成。假如主项是普通词项,一般用大写字母S表示;假如主项是单称词项,即专名和摹状词,则用小写字母a表示。谓项用大写字母P表示。
直言命题中词项的周延性
直言命题中的词项是指直言命题的主项和谓项。在直言命题中,假如判定了一个词项的全部外延,则称它是周延的,不然就是不周延的。因此,只有在直言命题中出现的词项,才有周延与否的问题;并且,词项是不是周延.只取决于某个直言命题对其外延的判定,也就是取决于该命题本身的形式。
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
直言命题的主项和谓项在语言学上都是语词,都表达着定义,而定义都有内涵和外延。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是指有相同素材的直言命题间的真伪关系。假如没相同的主谓项,则没办法比较它们的真伪。可以把A、E、I、O之间的真伪关系概括为四类,即反对关系、差等关系、矛盾关系和下反对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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